姓名 | 杨** |
来信时间 | 2020-12-05 |
是否公开 | 公开 |
信件主题 | 请求安装交通警示灯 |
信件内容 | 卫峪乡沙渠村毗临华潼公路处,由于村民的大部分田地在公路以北,常年需要横穿公路。近几年来此路段交通事故频发,其中造成多起死亡事故,其中一起逃逸至今尚未破案,为了保障村民们的生命安全,能否在此路口安装警示灯或者警示牌等装置,避免再次发生交通伤亡事故。 |
受理时间 | 2020-12-06 |
办理时间 | 2020-12-09 |
办理部门 | 公安局 |
办理状态 | 已办结 |
办理情况 | 华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市民反映“请求安装警示灯”的回复
市民建议在卫峪乡沙渠村安装警示灯的诉求信件已收悉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 卫峪乡沙渠村临近319县道,由于生产、生活需要,需穿行公路,有一定的隐患,我大队多次联合交运局对319县道全段进行摸排整改,完善标志标牌。经排查,沙渠村与319县道两处主要通行路口,东西两侧各装有标牌和风火轮警示灯,其中东向西1处警示灯线路故障不亮,也被树枝遮挡,我大队已联系维护人员进行更换清理。 再次感谢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。 特此回复!
华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9日 |